聚 (jù)用作人名意指财富、团结、风雨同舟之义;聚字在人们心中有欢聚、相聚、团聚、汇聚之意。
聚:意为会合、聚集;积蓄、累积;集团、一伙;征集、聚居。
案指长方形的桌子,也指记事的或存储备查的文件,此外还有事件或涉及法律的事件。
基于五行分析,名字「聚案」金木组合,金克木,金旺。这种组合的人性格刚强,不怕失败或打击,但是容易得罪人而引起反感,人生的考验较多,其人意志坚定,只顾面子不务实际,尚能忍受艰苦,操劳而功少。
1. 李白《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》聚散百万人,弛张在一贤。
2. 晏几道《生查子·狂花顷刻香》天与短因缘,聚散常容易。
3. 周紫芝《卜算子·席上送王彦猷》人是岭头云,聚散天谁管。
4. 张继《会稽郡楼雪霁》夏禹坛前仍聚玉,西施浦上更飘纱。
5. 唐·王珪《咏汉高祖》十月五星聚,七年四海宾。
6. 徐铉《泰州道中却寄东京故人》聚散纷如此,悲欢岂易齐。
7. 张衡《四愁诗》美人赠我锦绣段,何以报之青玉案。
8. 杜荀鹤《题弟侄书堂》窗竹影摇书案上,野泉声入砚池中。
9. 李贺《赠陈商》楞伽堆案前,楚辞系肘后。
10. 李白《下途归石门旧居》羡君素书尝满案,含丹照白霞色烂。